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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转移登记办事指南

时点:2018-04-28 16:54:11   来源:商洛市公安局    点击:


 
事项名称 机动车转移登记
事项性质 指南
审批依据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124号令》
申请条件 本辖区常住人口转移登记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本辖区暂住人口转移登记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需提供所在辖区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居住证明。
申请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3、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4、机动车登记证书
5、机动车行驶证
6、属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7、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法定周期 所有人在辖区内一个工作日,在辖区外两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所有人在辖区内一个工作日,在辖区外两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机动车反观号牌100.00元、临时号牌5.00元、行驶证15.00元依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行发【2005】41号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受理部门 商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办理单位地址 商洛市商州区构峪桥西800米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四9:00-17:00,周五9:00—13:00即来即办
窗口电话 0914-2395461
审批机关
办理流程 持申请材料在机动车查验区查验机动车—车管所5号窗口受理业务—1号窗口缴费—4号窗口领取牌证
填表说明:(1)单项业务办理所需的申报原始材料,材料名称必须统一、规范、清晰、准确,并附带材料说明和材料示例照片;(2)单项业务办理涉及填写制式表格,需提供制式表格电子版;(3)如单项业务有地域差异,需就该单项业务按照1、2两点要求,分别汇总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