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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交警向未系安全带乘客开出首张罚单

时点:2016-01-15 16:09:20       点击:

我市交警向未系安全带乘客开出首张罚单

  
1月13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我市交警支队蓝商高交中队商南执勤点民警依法向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违法乘客开出首张罚单。
据了解,近期我市发生多起道路交通事故,因车上乘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造成了多人伤亡的严重后果。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蓝商中队商南执勤点依托公安集成指挥平台进行视频巡查,对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未系安全带、驾驶时接打手持电话等严重威胁行车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对违法车辆进行实施拦截,加大处罚与教育力度。1月13日8时,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陕A7HJ19”的五菱面包车时速达到106KM/小时,同时副驾驶一名女乘客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执勤民警随即将其拦停,在对两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之后,对驾驶人胡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下”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警告,对乘车人徐某某“在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城市快速路上乘坐机动车未系安全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八十九条之规定罚款50元。记者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应遵守法律规定,关爱生命,系好安全带,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