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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查获我市首例汽油超载涉嫌危险驾驶案

时点:2015-12-01 17:41:25       点击:

镇安查获我市首例汽油超载涉嫌危险驾驶案

近日,镇安县公安局查获一起油罐车运输汽油超载,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这是《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以来,我市首例汽油超载涉嫌危险驾驶案。

2015年11月16日,陕西延长中立石化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冯某驾驶牌照号为陕AH1962油罐车,从西安市临潼区拉运24吨92号汽油,经102省道于当日21时35分行至镇安县渔洞峡公安检查站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驾驶员冯某所驾驶的油罐车核定载量为19吨,而实际拉运92号汽油24吨,超载5吨,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危及公共安全,其行为违犯《刑法》修正案(九)第一百三十三条,涉嫌危险驾驶罪。公安机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予以刑事立案。在立案查处中,办案人员发现,陕西延长中立石化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还于2015年8月15日因违反装载限制运输危险化学品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罚款处理。在《刑法》修正案(九)颁布实施之后,该公司依然顶风作案,再次被查。此案的立案查处必将起到重要的警示教育作用。

目前,犯罪嫌疑人冯某已被公安机关机关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