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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公安局六项机制重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时点:2014-05-15 09:45:10       点击:

柞水县公安局六项机制重拳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近期,柞水县公安局积极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协商研究,形成六项联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了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效能。

一、执法信息共享机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机关分别牵头,建立统一、规范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管理信息系统及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实现各类信息资源的管理和共享。

二、案件查处联动机制。公安机关、食药监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建立“提前介入、联合调查、现场移送、共同追查”的协作办案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提升食品药品案件快速反应能力和执法工作的主动性、有效性和威慑力。

三、督察检查协作机制。公安机关联合食药监部门每季度进行督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或违法犯罪线索,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深入核查,相互配合。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食、药品安全问题,及时向食、药监部门进行反馈,有针对性开展执法工作。

四、及时衔接通报机制。公安机关、食药监部门在食品药品监管上实行“三个沟通”,即文件会议精神常沟通、监督检查情况常沟通、案件查处常沟通。做到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共同研判,着力解决案件移交程序繁琐、信息传达不畅、执法实效性差、处罚力度缺乏震慑力等问题。

五、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每月定期召开公安、食药监部门食品药品联席会议,协调指导食品药品打假工作开展,通报专项整治和重大案件情况,共同研究和分析执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协调处理跨部门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紧急状况和突发事、案件。

六、执法协作衔接机制。公安机关、食药监部门各负其责、相互支持、相互配合、互通情况、共同协商,建立提前介入制度。食药监部门在查处行政违法案件时发现可能涉嫌犯罪的,可以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案件调查,食药监部门积极配合,协助开展调查取证、检验鉴定等工作。

“六项机制”建立以来,两部门共开展联合检查2次,收集食、药品信息1000余条,发现核查食、药品案件线索3条,查处行政案件2起,查处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