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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局采取“四到位”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时点:2016-12-27 09:20:53       点击:

洛南县局采取“四到位”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双节”临近,烟花爆竹运输、燃放进入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消除社会治安隐患,洛南县公安局采取“四到位”措施,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查处非法运输、燃放烟花爆竹案件5起,现场收缴烟花380件,鞭炮2113箱,行政拘留5人。

一、加强领导,部署落实到位。

县局成立了以副局长刁建军任组长,治安、督察、法制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洛南县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夯实了责任。12月2日,县局组织召开2017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县安监局、供销社、消防大队负责人、16个镇办安监员、派出所所长及辖区内400余家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主参加会议。组织学习了相关法规,通报了2016年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情况及全国近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分析了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形势,安排部署了2017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二、加大宣传,舆论引导到位。

县局印制了《洛南县公安局关于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通告》彩页13000余份,由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业主向广大群众发放,确保燃放群众人守一份。从12月1日开始,县局共出动警力319人次、车辆145台次,在禁放区域内开展了宣传、查禁、收缴集中统一行动。共收缴烟花爆竹190余盘、张贴《关于在洛南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5000份、发放《洛南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宣传标语和口号》、《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及《宣传卡片》5000余张。在宣传过程中,重点突出了对禁燃区域、禁燃时间段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燃区域、禁燃时间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广大群众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产品,确保燃放安全;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的宣传,防止广大群众因燃放不当引发火灾和伤人事故,减少灾害损失。

三、重点突出,打击整治到位。

从2016年12月开始,县局组成6个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小组,采取设卡检查、交警协查、治安摸排等方式,深入全县各个角落,重点排查城乡结合部、郊区农村的出租屋(院),各大租赁仓库、各大集贸市场、闲置厂房等易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整治工作。12月2日,治安大队与城区交警中队在东城广场联合检查时,发现一可疑车辆,在其车内共查获各类规格的鞭炮1620件,涉案价值18000余元。经调查取证后,违法嫌疑人王某让、王某辉分别被处行政拘留10日、15日。

四、密切协同,机制发挥到位。

县局积极与安监、质检、工商等部门互通情报、合力围剿,全力开展烟花爆竹查缴工作,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决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截至目前,共排查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单位302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8份。12月19日,治安大队与四皓交警中队在高速路口联合设卡,查获一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共计227件、626箱非法烟花爆竹。目前,违法嫌疑人马某、杨某分别处行政拘留15日和10日。